慶祝建國一百年LOGO 徵選比賽(略)
一、活動緣起:
中華民國要過100 歲生日了,建國一百年基金會特別邀請下一世紀主人翁
-全國小學生自由發揮創意,畫出想像中獨一無二的建國一百年LOGO,以
代表未來的希望所激發出的創造力為建國一百年活動開啟新風貌!
五、繪畫主題:
畫出慶祝建國一百年的LOGO
六、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:
(一)參加對象:全國各縣市國小學生
(二)類別︰繪畫競賽
(三)規格︰
1.限八開(B4 大小:38.6 公分×26.5 公分),圖畫紙正、反面皆請
不用寫上任何資料,請另填報名表。
2.不限定紙質、創作素材(油彩/水彩/壓克力顏料/軟、硬式粉彩/
蠟筆/粉蠟筆/色鉛筆/彩色筆/碳筆/拼貼等)。
(四)參加件數︰以個人交件為主,每人限參加一件,曾公開發表或曾
獲其他獎項之作品恕不接受。
(五)收件時間:於99 年1 月15 日~3 月12 日(郵戳為憑)。
(六)收件方式:郵寄收件(掛號),恕不退件。
(七)收件地址:10066 臺北市重慶南路二段15 號2 樓
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基金會 啟
請註明「參加建國一百年LOGO 徵選」
(八)報名方式:請下載報名表填寫,並與作品一同郵寄
1.同學姓名
2.學校名稱
3.年、班級
4.E-mail
5.聯絡電話
6.聯絡地址
7.家長姓名
8.創作想法,250 字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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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評選內容:主題切合性40%、創意性40%、繪圖技巧與色彩20%作為評
分標準。
八、獎勵:
甲:獎別、名額及獎勵內容
(一)特優:
1.共6 名。(高、中、低年級組各取2 名,六件作品中決選一件)
2.每名各得獎學金新台幣6000 元、《家庭美術館-美術家傳記叢
書》第六階段一套(共十冊,市價6000 元)及獎狀一紙。
(二)優選:
1.共18 名。(高、中、低年級組各取6 名)
2.每名各得《家庭美術館-美術家傳記叢書》第六階段一套(共十
冊,市價6000 元)及獎狀一紙。
(三)入選:
1.共76 名。
2.每名各得雄獅隨身水彩繪具一組(市價590 元)及獎狀一紙。
(四)參加獎:
前100 名交件參賽者,可獲得精美小禮物,以郵戳為憑。
乙:公開展出及畫冊印製
(一)獲選之作品(含特優、優選、入選,共100 件)將展示於本會網
站。
(二)獲選之作品(含特優、優選、入選,共100 件)將擇期公開展出
或印製畫冊,並舉行正式頒獎典禮。
九、評選與揭曉:
(一) 評選期間:99 年3 月17 日至3 月28 日
(二) 揭曉日期:99 年3 月底
(三) 本活動小組將延請專家學者,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基
金會進行三階段評審。
(四)評選後,於本會網站www.taiwanroc100.org.tw 公佈評審結果與
評語暨得獎名單;獲獎者,本基金會亦將另行通知。
十、注意事項:
(一)得獎、入選作品之版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,對外發表恕不另給酬
勞。(凡參加者,均視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)
(二)得獎、入選作品,主辦單位有權修改(在取得當事人同意後)、複
製或製作(含全圖或局部)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發行,得獎、入
選者不得異議。得獎、入選作品,主辦單位得以各種形式公開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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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、出版、公益推廣等使用。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集結成冊出
版及自行再版;作品發表、集結出版並再版時,均不另致版稅及
酬金。
(三)報名及作品規格不合規定者,將不列入評選。
(四)參加者需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,若故意提供不實資料者,
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(需匿名或筆名發佈者,請備註說
明)。
(五)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,作品稿件上
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,若違反此規定,將以違反
規定不列入評選。
(六)所投稿件一概不發還,請自留底稿。
(七)經公佈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
(八)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。
十一、本會聯絡方式:
(一)洽詢電話:02-2351-9100
(二)網址:www.taiwanroc100.org.tw